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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就医指南请收好 锦州市异地就医政策解读(一)
当今社会,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异地就医成为许多人面临的现实问题。为了让我市参保人员在外地也能顺利就医,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市医保局不断优化异地就医政策,一系列便民举措陆续出台,为百姓就医“减负”。
异地就医住院治疗备案类型包括两类,(一)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二)临时就医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就医及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在异地停留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符合申报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结算政策的条件及所需材料具体分为以下几种。办理类型共分四种类型,第一种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第二种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的,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或居住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未成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的,长期居住认定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声明、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第三种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提供居住证;户籍地与参保地分属两个城市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第四种为自主择业参保人员备案,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驻人口登记页或当地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任选其一)。
在此提醒,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时,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备案后参保人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应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效期保持一致,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长期居住人员如办理材料不全,可容缺受理,采取承诺制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按规定享受异地就医待遇。采用承诺制备案的锦州参保人,应在6个月内补齐有效证明材料,材料补齐后可在备案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材料的,医保经办部门将撤销其备案,参保人不再享受承诺制备案服务,并在参保人后续医保结算时对承诺制备案享受的待遇差予以扣减。
还需注意的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统一执行参保地的支付范围和待遇政策。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